
米氮平片
N.V. Organon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各种抑郁症。对症状如快感缺乏,精神运动性抑制,睡眠欠佳(早醒),以及体重减轻均有疗效。也可用于其它症状如 :对事物丧失兴趣,自杀念头以及情绪波动,本药在用药1-2周后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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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米氮平。 |
本品主要成分马来酸氟伏沙明。化学名称 :(E)-5-甲氧基-4'-三氟甲基苯戊酮-氧-(2-氨乙酰基肟)马来酸盐分子式 :C15H21F3N2O2·C4H4O4分子量 :4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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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N.V. Organon |
MYLAN LABORATORIES S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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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031 |
注册证号H2016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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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各种抑郁症。对症状如快感缺乏,精神运动性抑制,睡眠欠佳(早醒),以及体重减轻均有疗效。也可用于其它症状如 :对事物丧失兴趣,自杀念头以及情绪波动,本药在用药1-2周后起效。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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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 治疗起始剂量应为15 mg/日,逐渐加大剂量至获最佳疗效。有效剂量通常... |
口服。1.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2.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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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由于患抑郁症的病人常会表现出一些由疾病本身引起的症状,因此哪些副作用是由使用本药后所引起的尚无法予以区分。下列是使用本药期间最常见的副作用:食欲增加,体重增加,嗜睡,镇静,通常发生在服药后的前几周(此时减少剂量并不能减轻副作用,反而会影响其抗抑郁效果)。在极少的情况下,以下副作用有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躁狂症,惊厥发作,震颤,肌痉挛,浮肿及体重增加,血清转氨酶水平增加,药疹。 |
1.同其他药品一样,马来酸氟伏沙明可能有不良反应。如果您注意到发生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剂师。2.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其它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如下所示,通常它们与疾病本身有关,不一定与本品相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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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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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限的妊娠暴露病例资料显示马来酸氟伏沙明对妊娠无不利影响。迄今为止,没有其它相关的流行病学资料。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马来酸氟伏沙明影响生殖、生殖能力或对后代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妇女应谨慎给药。当氟伏沙明剂量显著高于最大人类推荐剂量(约为4倍)时,使动物生育力受损、胚胎仔胎死亡增加、仔胎体重下降和仔胎眼睛异常(折叠视网膜)发生率增加。对于人类的潜在危险不详。曾有个案报道称妊娠后期服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新生儿出现撤药症状。妊娠末三个月暴露于SSRls的一些新生儿出现喂养和/或呼吸困难、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低血糖、震颤、肌张力异常、神经过敏和持续哭闹,可能需要延长住院时间。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少量排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除强迫症患者之外,马来酸氟伏沙明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治疗。在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治疗组相比,应用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和敌意(主要为攻击、对抗行为和愤怒)的发生更为频繁。如果基于临床需要决定采取治疗,应当严密监测患者有无自杀症状的表现。此外,在儿童和青少年中涉及生长、成熟和认知行为发展的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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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各种抑郁症。对症状如快感缺乏,精神运动性抑制,睡眠欠佳(早醒),以及体重减轻均有疗效。也可用于其它症状如 :对事物丧失兴趣,自杀念头以及情绪波动,本药在用药1-2周后起效。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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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四环类抗抑郁药,属于哌嗪氮卓类衍生物。为去甲肾上腺素能和特异性5-羟色胺的抑制剂。本品可阻断肾上腺素能a2受体,因而刺激去甲肾上腺素及5-羟色胺的释放,同时对组胺H1受体有阻滞作用,对外周a1-受体及胆碱能受体也有一定的阻滞作用。本品口服吸收快而完全,生物利用度约50%,口服后约2小时达血浆峰浓度,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5%,消除半衰期为20-40小时。女性的消除半衰期(平均为37小时)显著长于男性(平均为26小时)。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部分原形药与代谢产物75%从尿中排泄,15%从粪便排泄,连续服药5天可达稳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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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米氮平过敏者禁用。 在治疗抑郁症的过程中,绝大多数的抗抑郁药都曾被报道有引起骨髓抑制的副作用,其表现通常为粒细胞减少或粒细胞缺乏症。这种现象多在用药4-6周后出现,停药后大都能恢复正常。临床试验曾报道,本药在极少数病人中也可引起这种可逆性的粒细胞缺乏症,因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一旦发现病人有发烧、喉痛或其它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作周围血象检查。2.对以下病症患者,应注意用药剂量并定期仔细检查:癫痫和器质性脑综合征:临床经验证明,本药极少引起不良后果。肝、肾功能不良。心脏病和传导阻滞,心绞痛和近期发作的心肌梗塞:对这类病症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谨慎服用其它药物。低血压。与服用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患者在服3.用本药时应予以注意: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尽管本药仅有很弱的抗胆碱能作用而不会引起副作用)。急性窄角性青光眼和眼内压增高的病人(尽管本药仅有很弱的抗胆碱能作用)。糖尿病患者。出现黄疸时应停止用药。此外,如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问题应予以注意:患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的患者服用抗抑郁药后,其症状有加重的可能性,狂想症状也有可能加重。处于抑郁的躁狂期。如患者具有自杀 |
1.自杀倾向: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杀企图和自杀事件的风险增加相关。这些风险直至病情明显缓解前持续存在。通常的临床经验是症状出现后不久自杀相关行为风险最高,并且在康复的早期阶段可能还会增加。因此对患者应当严密监测,尤其在抗抑郁药治疗开始时或剂量调整的任何时间,直至观察到症状改善。强迫症也可能与自杀相关事件风险增加相关。因此对这些患者应予以同样的防范。 有自杀相关事件史的患者和那些在开始治疗前显示有明显自杀意向的患者可能存在自杀想法和自杀企图的较高风险。应当告知患者(及其看护者)监测自杀相关行为出现的必要性,并且如果这些症状发生,需要立即求诊。 据报道,使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以及其他精神性或非精神性适应症时,成人或儿科患者会出现焦虑、激动、恐慌发作、失眠、易激惹、敌对、攻击性、冲动性、静坐不能(精神运动不安宁)、轻躁狂和躁狂。虽然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加重和(或)出现自杀冲动间尚未确定有因果联系,但有担心认为上述症状有可能是出现自杀的前兆。 如果抑郁持续加重、或正表现有自杀或正表现出的症状可能是抑郁加重或自杀前兆,特别是当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然出现的或不同于患者呈现的症状谱时,应考虑改变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