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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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生川乌、生草乌、麻黄、苍术、当归、白芷、干姜、山柰、八角茴香、薄荷脑、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 |
麝香(人工麝香)、羚羊角、三七、天麻、全蝎、乌梢蛇、红花、地黄、大黄、葛根、川芎、僵蚕、水蛭(烫)、黄芪、胆南星、地龙、赤芍、当归、豨莶草、忍冬藤、鸡血藤、络石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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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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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08 |
国药准字Z2001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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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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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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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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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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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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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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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与其他抗凝药物同时使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