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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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生川乌、生草乌、麻黄、苍术、当归、白芷、干姜、山柰、八角茴香、薄荷脑、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乙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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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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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08 |
国药准字H37022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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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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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0.5-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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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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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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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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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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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