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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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舒必利。 |
人参(去芦)、蕲蛇(黄酒浸制)、广藿香、檀香、母丁香、玄参、细辛、香附(醋制)、地龙、熟地黄、三七、乳香(醋制)、青皮、豆蔻、防风、何首乌(制)、川芎、片姜黄、黄芪、粉甘草、黄连、茯苓、赤芍、大黄、桑寄生、葛根、麻黄、骨碎补(炒)、全蝎、豹骨(制)僵蚕(炒)、制附子、琥珀、龟板(制)、萆薢、白术(麸炒)、沉香、天麻、肉桂、白芷、没药(醋制)、当归、草豆蔻、威灵仙、乌药、羌活、橘红、六神曲(麸炒)、朱砂(水飞)、血竭、人工麝香、冰片、人工牛黄、天竺黄、胆南星、水牛角浓缩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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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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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166 |
国药准字Z2202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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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中风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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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 |
口服,一次4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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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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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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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中风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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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甲酰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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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