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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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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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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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7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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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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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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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用。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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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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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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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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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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