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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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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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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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7 |
国药准字H2006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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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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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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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用。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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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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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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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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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