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壮腰健肾,养血,祛风湿。用于肾亏腰痛,膝软无力,神经衰弱,小便频数,风湿骨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狗脊、黑老虎、千斤拔、桑寄生(蒸)、鸡血藤、金樱子、女贞子(蒸)、牛大力、菟丝子(盐水制)。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滑石粉、胭脂红。  | 
                        
                             化学名:(E)-1-[双(4-氟苯基)甲基]-4-2(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
| 生产企业 | 
                             深圳金活利生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29  | 
                        
                             国药准字H1093000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壮腰健肾,养血,祛风湿。用于肾亏腰痛,膝软无力,神经衰弱,小便频数,风湿骨痛。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1.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每日10-20mg,2...  | 
                    |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1.瞌睡和疲惫,体重增加。长期用药时偶见抑郁症,有抑郁症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容易发生,老年人较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2.少见的不良反应有:胃灼热、恶心、胃痛,失眠、焦虑,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
| 禁忌 | 
                             
  | 
                        
                             
  | 
                    |
| 成分 | 
                             壮腰健肾,养血,祛风湿。用于肾亏腰痛,膝软无力,神经衰弱,小便频数,风湿骨痛。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西比灵为选择性钙拮抗剂,可阻滞过量的钙离子跨膜进入细胞内,防止细胞内钙超载造成的损伤。本品对心脏收缩和传导无影响。  |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