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养阴,清热泻火。用于阴虚燥热、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症见口渴喜饮、体倦乏力、多食、多尿、 消瘦;2型糖尿病见上述症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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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参、黄连、天花粉、杜仲、黄芪、丹参、枸杞子、沙苑子、白芍、知母、五味子、格列本脲。 |
甲苯磺丁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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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先通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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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21 |
国药准字H31020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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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清热泻火。用于阴虚燥热、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症见口渴喜饮、体倦乏力、多食、多尿、 消瘦;2型糖尿病见上述症侯者。 |
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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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饭前温开水送服或遵医嘱 |
口服常用量一次0.5g,一日1-2g。开始在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服0.5g,也可0.25g,一日三次,于餐前半小时服,根据病情需要逐渐加量,一般用量为每日1.5g,最大用量每日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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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乳母禁服。 2.肝、肾功能不全者、Ⅰ型糖尿病人、Ⅱ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 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时禁服。 3.对磺胺药过敏者禁服。 4.白细胞减少的患者禁服。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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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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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的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孕妇禁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服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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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养阴,清热泻火。用于阴虚燥热、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症见口渴喜饮、体倦乏力、多食、多尿、 消瘦;2型糖尿病见上述症侯者。 |
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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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降血糖药。 1刺激胰腺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先决条件是胰岛β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 2通过增加门静脉胰岛素水平或对肝脏直接作用,抑制肝糖原分解和糖原异生作用,肝生成和输出葡萄糖减少; 3也可能增加胰外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和糖的利用(可能主要通过受体后作用),因此,总的作用是降低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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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格列本脲,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甲状腺功能亢进、高热、恶心和 呕吐、体质虚弱、老年人慎用。若服用不当,可能出现低血糖反应,应予 注意,如发现低血糖应立即停药请医生处理。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定血糖和肝、肾功能。 3.本品与磺胺类、保泰松、羟保泰松、四环素、氯霉素、丙磺舒、水杨酸盐、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合用,可增加降血糖作用。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