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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沙坦酯片

奥美沙坦酯片

处方药 医保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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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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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沙坦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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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奥美沙坦酯片
奥美沙坦酯片
血脂康胶囊
血脂康胶囊
主要成分

傲坦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红曲。

生产企业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149

国药准字Z10950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化浊降脂,活血化瘀,健脾消食。用于痰阻血瘀所致的高脂血症,症见气短、乏力、头晕、头痛、胸闷、腹胀、食少纳呆;也可用于高脂血症及动脉粥样硬化所致的其他的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剂量应个体化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2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傲坦都可以服用傲坦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傲坦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轻、中度患者一日2粒,晚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奥美沙坦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1、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副作用轻微而短暂。2、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肠胃道不适,如胃痛、腹胀、胃部灼热等。3、偶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可逆性升高。4、罕见乏力、口干、头晕、头痛、肌痛、皮疹、胆囊疼痛、浮肿、结膜充血和泌尿道刺激症状。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化浊降脂,活血化瘀,健脾消食。用于痰阻血瘀所致的高脂血症,症见气短、乏力、头晕、头痛、胸闷、腹胀、食少纳呆;也可用于高脂血症及动脉粥样硬化所致的其他的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vs1%);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

注意事项

1.肾动脉狭窄: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傲坦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 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酯治疗。 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傲坦。 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尤其要注意肝功能的监测。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3倍,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时,应停用本品。 3、孕妇及乳母期妇女慎用。 4、饮食宜清淡。 5、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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