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驱风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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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血竭、乳香、没药、肉桂油、薄荷油、桉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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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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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729 |
国药准字H20163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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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驱风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1、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征的消炎和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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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至发热,一日2~3次。 |
口服,服用时可将本品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不宜空腹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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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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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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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驱风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1、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征的消炎和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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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洛索洛芬钠为苯丙酸类非甾体消炎药,具有较好的镇痛消炎作用,尤其是镇痛作用较强,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其作用点为环氧化酮。本品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变换成活性代谢物e而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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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