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治疗低钾血症 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利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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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氯化钾 分子式:KCl 分子量:74.55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颠茄流浸膏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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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广发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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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26 |
国药准字H2302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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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低钾血症 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利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 |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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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0.5g~1g,每日2-4次,饭后服用,并按病情需要调整剂量.一般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g,对口服片剂出现胃肠道反应者可改用口服溶液,稀释于冷开水或饮料中内服。 |
口服。2~5岁:一次1~2片;5~12岁:一次2~4片;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1~5天,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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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钾血症;尿量很少和尿闭患者。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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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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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故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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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治疗低钾血症 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利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 |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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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口服偶可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如恶心、呕吐、咽部不适、胸痛(食道刺激),腹痛、腹泻、甚至消化性溃疡及出血。在空腹、剂量较大及原有胃肠道疾病者更易发生。 2.高钾血症。应用过量、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表现为软弱、乏力、手足口唇麻木、不明原因的焦虑、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脏骤停。心电图表现为高而尖的T波、并逐渐出现P-R间期延长。P波消失、QRS波变宽、出现正弦波。一旦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处理。 (1)立即停止补钾、避免应用含钾饮食、药物及保钾利尿药。 (2)静脉输注高浓度葡萄糖注射液和胰岛素,以促进K+进入细胞,10%~25%葡萄糖注射液每小时300~500ml。每2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0单位。 (3)若存在代谢性酸中毒,应立即使用5%碳酸氢钠注射液,无酸中毒者可使用11.2%乳酸钠注射液,特别是QRS波增宽者。 (4)应用钙剂对抗K+的心脏毒性。当心电图提示P波缺乏、QRS波变宽、心律失常,而不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可给予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静脉注射2分钟,必要时间隔2分钟重复使用。 (5)口服降钾树脂以阻滞肠道K+的吸收,促进肠道排K+。 (6)伴有肾功能衰竭的严重高钾血症。可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而以血透清除K+效果好,速度快。 (7)应用袢利尿药,必要时同时补充生理盐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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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应吞服,不得咬碎。下列情况慎用: 1.代谢性酸中毒伴有少尿时; 2.肾上腺皮质功能减弱者; 3.急慢性肾功能衰竭; 4.急性脱水,因严重时可致尿量减少,尿K+排泄减少; 5.家族性周期性麻痹;低钾性麻痹应予补钾,但须鉴别高钾性或正常血钾性周期性麻痹; 6.慢性或严重腹泻可致低钾血症,但同时可致脱水和低钠血症,引起肾前性少尿; 7.胃肠道梗阻、慢性胃炎、溃疡病、食道狭窄、憩室、肠张力缺乏、以及溃疡性肠炎者,不宜口服补钾,因此时钾对胃肠道的刺激增加,可加重病情; 8.传导阻滞性心律失常,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 9.大面积烧伤、肌肉创伤、严重感染、大手术后24小时内和严重溶血,上述情况本身可引起高钾血症; 10.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伴盐皮质激素分泌不足。 11.用药期间需作以下随访检查:①血钾;②心电图;③血镁、钠、钙;④酸碱平衡指标;⑤肾功能和尿量。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