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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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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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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复方鱼腥草颗粒
复方鱼腥草颗粒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β-环状糊精、糖粉。

生产企业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207

国药准字Z200101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用法用量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药理作用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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