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g。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 |
|
| 生产企业 |
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52 |
国药准字H1302446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2粒。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
|
| 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本品有效成份为两种安全有效的西药,其一芬布芬为长效的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进入体内后代谢成为联苯乙酯,后者具有明显的抗炎等药理活性,主要与PG(前列腺素)的合成受到抑制有关;动物实验表明,芬布芬的抗炎镇痛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其二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有强大抗菌作用,杀菌机制之一是其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进细菌死亡。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用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10.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11.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