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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非处方药 医保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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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托恩(布洛芬混悬滴剂)
聚乙烯醇滴眼液
聚乙烯醇滴眼液
主要成分

布洛芬。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0

国药准字HC201710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10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旋转上瓶盖可轻易开启,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肠、胃部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注意事项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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