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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恩(布洛芬混悬液)

托恩(布洛芬混悬液)

非处方药 医保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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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恩(布洛芬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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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托恩(布洛芬混悬液)
托恩(布洛芬混悬液)
金栀洁龈含漱液
金栀洁龈含漱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山银花、栀子、薄荷、黄芩、苦参、黄柏、茵陈、地肤子、石菖莆、独活、蛇床子、艾叶。辅料为: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乙酯、甜菊甙、薄荷香精、柠檬酸。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1

国药准字B200210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1.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4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2.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8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注:请对照量杯刻度量取服用。

一次5-20毫升,一日3次,含漱1分钟即可。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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