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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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S-2-[3-氨丙基胺]乙基硫代磷酸 |
芦荟、青黛、琥珀。辅料:硬脂酸镁、明胶空心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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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资福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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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39 |
国药准字Z1302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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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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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2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3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5-HT3受体拮抗剂。 4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基线收缩压(mmHg)<100 100~119120~139140~179≥180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mmHg)2025304050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
口服,一次1~2粒, 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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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2对本品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
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嗜睡,当天缓解,研究者认为与服用本品可能有关。此外,本品有腹泻、腹痛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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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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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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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2.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3.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4.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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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2.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事服用滋补性中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来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大量、长期服用、临床用药不超过2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