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阴性菌引起的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统、皮肤及软组织的感染,也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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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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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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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7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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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阴性菌引起的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统、皮肤及软组织的感染,也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详见说明书)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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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0mg,一日两次,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两次服用。(详见说明书)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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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对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严重过敏的患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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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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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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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阴性菌引起的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统、皮肤及软组织的感染,也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详见说明书)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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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绞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为0.5~1%。3出现短暂的AST转氨酶升高,偶发胆汁淤积性肝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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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成真菌的感染,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用应进行正确的治疗。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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