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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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米索前列醇 |
鹿肾(滑石粉烫)、狗肾(滑石粉烫)、驴肾(滑石粉烫)、仙茅、附子(制)、肉桂、淫羊藿(羊油炙)、木瓜、牡丹皮、山药(麸炒)、山茱萸、白术(土炒)、茯苓、小茴香(盐炙)、甘草(蜜炙)、陈皮、楮实子(盐炙)、覆盆子、续断、当归、川芎、地黄、熟地黄、葫芦巴(盐炙)、肉苁蓉、锁阳、巴戟天、补骨脂(盐炙)、黄芪(蜜炙)、枸杞子、天冬、麦冬、牛膝、杜仲(盐炙)、菟丝子、人参、鹿茸(酥油炙)、海马(酥油炙)、蛤蚧(酥油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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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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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49 |
国药准字Z22025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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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
补肾益精,温肾壮阳。用于肾精亏虚,元阳不足所致的阳痿滑精,腰膝酸冷,气短神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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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阴消毒后,将1片本品放置阴道后穹窿处,给药后密切监测胎心和宫缩情况(频率、持续时间和强度)以及子宫颈成熟情况,每次给药间隔不得小于4小时,通常为4小时或6小时,或遵医嘱。第3次给药应特别慎重。每次给药前应重新评估宫颈条件。本品最多使用3次(累计最大用量为3片,即75μg);每次给药后孕妇应当卧床至少30分钟。 在出现不规律宫缩时,应严密观察,仔细评估宫颈条件和宫缩情况后慎重考虑是否需要继续给予米索前列醇阴道片。 如需加用缩宫素,必须在最后一次放置本品后4小时以上。并应重新评估宫颈条件和宫缩情况后方可加用缩宫素(见【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谨遵医嘱,本品应由专业人士进行操作。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淡盐水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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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米索前列醇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头痛、寒战、阴道出血和感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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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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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
补肾益精,温肾壮阳。用于肾精亏虚,元阳不足所致的阳痿滑精,腰膝酸冷,气短神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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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本品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验证性临床试验中(参见【临床试验】),评价了本品(试验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用于足月妊娠促宫颈成熟和引产的安全性。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14%(16例17件,16/175),安慰剂为6%(3例3件,3/50),组间无显著差异,P>0.05。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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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禁用;2. 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服用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 严格按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 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减量或停用;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