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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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米索前列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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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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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49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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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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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阴消毒后,将1片本品放置阴道后穹窿处,给药后密切监测胎心和宫缩情况(频率、持续时间和强度)以及子宫颈成熟情况,每次给药间隔不得小于4小时,通常为4小时或6小时,或遵医嘱。第3次给药应特别慎重。每次给药前应重新评估宫颈条件。本品最多使用3次(累计最大用量为3片,即75μg);每次给药后孕妇应当卧床至少30分钟。 在出现不规律宫缩时,应严密观察,仔细评估宫颈条件和宫缩情况后慎重考虑是否需要继续给予米索前列醇阴道片。 如需加用缩宫素,必须在最后一次放置本品后4小时以上。并应重新评估宫颈条件和宫缩情况后方可加用缩宫素(见【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谨遵医嘱,本品应由专业人士进行操作。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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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米索前列醇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头痛、寒战、阴道出血和感染。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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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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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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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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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本品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验证性临床试验中(参见【临床试验】),评价了本品(试验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用于足月妊娠促宫颈成熟和引产的安全性。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14%(16例17件,16/175),安慰剂为6%(3例3件,3/50),组间无显著差异,P>0.05。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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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禁用;2. 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服用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 严格按医嘱使用。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