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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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米索前列醇 |
灯盏细辛、银杏叶、丹参、天然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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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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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49 |
国药准字Z2005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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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
苗医:转呼西蒙,蒙柯:蒙修,纳英,洗抡给,娘埋对运罗。 中医:活血化瘀,通脉止痛。用于瘀血闭阻引起的冠心病心绞痛,症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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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阴消毒后,将1片本品放置阴道后穹窿处,给药后密切监测胎心和宫缩情况(频率、持续时间和强度)以及子宫颈成熟情况,每次给药间隔不得小于4小时,通常为4小时或6小时,或遵医嘱。第3次给药应特别慎重。每次给药前应重新评估宫颈条件。本品最多使用3次(累计最大用量为3片,即75μg);每次给药后孕妇应当卧床至少30分钟。 在出现不规律宫缩时,应严密观察,仔细评估宫颈条件和宫缩情况后慎重考虑是否需要继续给予米索前列醇阴道片。 如需加用缩宫素,必须在最后一次放置本品后4小时以上。并应重新评估宫颈条件和宫缩情况后方可加用缩宫素(见【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谨遵医嘱,本品应由专业人士进行操作。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丸,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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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米索前列醇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头痛、寒战、阴道出血和感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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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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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
苗医:转呼西蒙,蒙柯:蒙修,纳英,洗抡给,娘埋对运罗。 中医:活血化瘀,通脉止痛。用于瘀血闭阻引起的冠心病心绞痛,症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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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本品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验证性临床试验中(参见【临床试验】),评价了本品(试验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用于足月妊娠促宫颈成熟和引产的安全性。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14%(16例17件,16/175),安慰剂为6%(3例3件,3/50),组间无显著差异,P>0.05。详见说明书 |
增加冠脉血流量,降低心肌养耗,减轻心肌缺血,有效抑制缺血所造成的心电图S-T段抬高。缩小试验性心肌梗塞的面积,试验前后血清LDH和PCK活性无明显变化。 基础药理:保护血管内皮损伤,抑制动脉平滑肌细胞的增殖和血栓的形成,从而抑制动脉粥样硬化的形成。明显抑制ADP诱导的血小板聚集,抑制血栓形成。改善血液流变学对心肌的缺血-再灌注损伤有保护作用.临床观察未见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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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禁用;2. 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服用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 严格按医嘱使用。 |
1、过敏体质慎用。2、饮食宜清淡、低盐、低脂。食勿过饱。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品,忌烟酒、浓茶。3、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依加用硝酸酯类药。若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见气促、汗出、面色苍白者,应及时急诊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