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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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米索前列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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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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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49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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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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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阴消毒后,将1片本品放置阴道后穹窿处,给药后密切监测胎心和宫缩情况(频率、持续时间和强度)以及子宫颈成熟情况,每次给药间隔不得小于4小时,通常为4小时或6小时,或遵医嘱。第3次给药应特别慎重。每次给药前应重新评估宫颈条件。本品最多使用3次(累计最大用量为3片,即75μg);每次给药后孕妇应当卧床至少30分钟。 在出现不规律宫缩时,应严密观察,仔细评估宫颈条件和宫缩情况后慎重考虑是否需要继续给予米索前列醇阴道片。 如需加用缩宫素,必须在最后一次放置本品后4小时以上。并应重新评估宫颈条件和宫缩情况后方可加用缩宫素(见【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谨遵医嘱,本品应由专业人士进行操作。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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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米索前列醇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头痛、寒战、阴道出血和感染。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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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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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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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妊娠足月(从妊娠第37周开始)时促宫颈成熟和引产,其宫颈Bishop评分小于或等于6分,单胎头先露,有引产指征且无母婴禁忌症的初产妇。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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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本品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验证性临床试验中(参见【临床试验】),评价了本品(试验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用于足月妊娠促宫颈成熟和引产的安全性。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14%(16例17件,16/175),安慰剂为6%(3例3件,3/50),组间无显著差异,P>0.05。详见说明书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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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禁用;2. 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服用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 严格按医嘱使用。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