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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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衍生物。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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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市华生元基因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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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06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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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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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本品直接滴入眼内,每次1-2滴,每日4次,或遵医嘱。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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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天然和重组hEGF、甘油、甘露醇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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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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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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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观察到局部刺激现象及全身性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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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需根据病情,合并应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2.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3.本品应在开启后一周内用完。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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