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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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衍生物。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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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市华生元基因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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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06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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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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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本品直接滴入眼内,每次1-2滴,每日4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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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天然和重组hEGF、甘油、甘露醇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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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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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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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观察到局部刺激现象及全身性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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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需根据病情,合并应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2.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3.本品应在开启后一周内用完。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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