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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比克(本维莫德乳膏)

欣比克(本维莫德乳膏)

处方药 医保

广东中昊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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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于局部治疗成人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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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比克(本维莫德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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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欣比克(本维莫德乳膏)
欣比克(本维莫德乳膏)
酮康唑胶囊
酮康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分为本维莫德。化学名称:5-[(E)-2苯乙烯基]-2-异丙基-1,3-苯二酚。分子式:C17H18O2分子量:254.32。辅料:十六醇、白凡士林、轻质液体石蜡、单、双硬脂酸甘油酯、丙七醇、聚山梨酯80、聚苯乙酯和纯化水。

主要化学成分为酮康唑: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环-4-甲氧基]苯基]-哌嗪。

生产企业

广东中昊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0026

国药准字H10900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于局部治疗成人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

本品适用于下列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治疗1.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组织胞浆菌病。5.着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肤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肤真菌病、花斑癣及发癣,当局部治疗或口服灰黄霉素无效,或难以接受灰黄霉素治疗的严重顽固性皮肤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疗。

用法用量

皮肤局部外用,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均匀涂抹于患处,形成一薄层即可。每日最大使用剂量不超过6g,治疗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患处皮肤涂布本品后严禁日光照射,在自然光照下也需注意采取避光措施。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2周的安全有效性尚来确立。临床用药总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周,本品停药后重复使用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重复使用。本品不可用于头面部、口周及眼睑部、腹股沟、肛门生殖器等部位。用药后请立即洗手。

口服成人每日0.2~0.4g,顿服或分2次服。2岁以上儿童每日3.3~6.6mg/kg,顿服或分2次服。

副作用

1、对本维莫德或乳育中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妊娠、计划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点滴状,红皮病型,关节病型和脓瘤型银屑病患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急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小儿中的应用缺乏系统的研究资料,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用缺乏资料,因此本品不宜用于2岁以下小儿。2岁以上儿童亦不宜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畸,如发生大鼠的并指、少指(趾)及难产等。美国FDA资料表明,该药在孕妇中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研究有毒性,对人类研究缺乏充足的资料。因此孕妇应避免应用。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类应用本品尚未证实有问题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儿发生核黄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妇女有指征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于局部治疗成人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

本品适用于下列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治疗1.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组织胞浆菌病。5.着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肤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肤真菌病、花斑癣及发癣,当局部治疗或口服灰黄霉素无效,或难以接受灰黄霉素治疗的严重顽固性皮肤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疗。

药理作用

因临床试验条件各异。故在一项药物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事相比较,临床实际应用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与药物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事也可能会有一定差异。目前,1093例成人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患者的临床试验,其中615例患者应用了本维莫德乳膏治疗,345例应用了12周治疗,59例应用了52周治疗,结果显示,约38.7%的患者出现了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本维莫德乳膏常见不良反应为用药部位的搖痒、毛囊炎、接触性皮炎、丘疹、过敏性皮炎、疼痛、红斑,皮肤水肿、皮移、色素异常,皮炎、皮肤干燥等,多为一过性并呈轻中度,多发于用药后14天之内,多数皮肤局部不良反应不需用药可自行好转。其他组织器官和系统性不良反应少见。观察到的系统不良事件包括感染及没染类疾病(流感.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鼻咽炎、发热、皮肤感染、毛囊炎等)、转氨酶开高、腹河、上腹痛、胸闷。哮喘、额发室早、额发房早等。无死亡发生,试验过程中出现4例<0.5%)严重不良反应,分别为2例接触性皮炎、1例接触性皮炎合并药疹、1例多形性红斑。基于多个临床试验的合并分析不良反应发生率(十分常见≥10%;常见≥1%,<10%;少见≥0.1%,<1%)如下表(单个反应按照发生频率从高到低的降序排列。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序排列)。

1药理: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对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孢子丝菌属等均具抗菌作用,对毛发癣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对曲霉、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属等作用差。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2毒理: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外用,不可用于头面部、口周及眼险部、腹股沟、肛门生殖器等都位。用药后请立即洗手。2、每日使用最大剂量不能超过6g。治疗皮损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3、本品不能用于损伤皮肤,不能封闭敷表,不能用于伴有溃病的粘膜或者用皮肤皱褶处。4、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应该建议患者徐布本品后应避免暴露于自然光或人工产号或过某用题无措施。5、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2局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临床用药不应超过12周。6、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请勿使用。8、有接触性皮炎史者镇用。9、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咨询医生。10、部分惠者使用本品后可能会产生一过性皮肤刺激反应,多在用药后两周内发生,大多数无需处理,随用药时间延长可逐渐消失,如果皮肤刺激反应程度较重或用药两周后仍未消退,建议停用本品并咨询医生。11、酒精依赖者、经常使用中草药或镇静剂、安眠药、安定剂及其它成痛性药物者慎用。12、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没有对产品治疗伴有严虱肾功能不全或度肝胜病惠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局部使用本品治疗银屑病,在治疗停止后可能会发生银屑病复发,复发后使用本品再治疗安全性尚未确定。

1下列情况应慎用:(1)胃酸缺乏(可能引起本品的吸收减少)。(2)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肝毒性)。 2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转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症状,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转移酶值持续升高或加剧,或伴有肝毒性症状时均应中止酮康唑的治疗。 3如同时应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应至少于服用本品2小时后服用。 4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故服药期间应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可佩戴有色眼镜。 5服药期间禁服酒精类饮料。如发生头晕、嗜睡时需引起注意。 6肾功能损害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本品对血-脑脊液屏障穿透性差,不宜用于真菌性脑膜炎的治疗;本品对曲霉、毛霉或足分支菌感染的疗效亦不佳,亦不宜选用。 8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也可引起血胆红素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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