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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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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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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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国药准字H2003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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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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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2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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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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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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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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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抑制荷瘤小鼠恶病质的发生,并可抑制癌细胞的生长,使荷瘤小鼠存活时间延长一倍以上。本品可抑制肿瘤细胞恶液质素(Cachectin)的产生,亦可抑制恶液质素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预防肿瘤病人恶液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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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