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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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术、厚朴(姜制)、木香、砂仁、陈皮、甘草。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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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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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640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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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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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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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热呕吐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兼口渴喜冷、口臭心烦、舌红苔黄等)。 2素体阴虚者(表现为形体消瘦、两颧发红、心烦少眠、盗汗、口燥咽干、舌红少苔等)以及年老体弱者。 3慢性肝炎并发黄疸、脾肿大者。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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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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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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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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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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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胃痛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生冷、油腻、煎炸食物和海腥发物,并且不宜进食过饱,以免加重脾胃负担,不利于脾胃功能的恢复。 9服药期间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10服药期间应注意休息,不宜劳累。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