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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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术、厚朴(姜制)、木香、砂仁、陈皮、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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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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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64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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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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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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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热呕吐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兼口渴喜冷、口臭心烦、舌红苔黄等)。 2素体阴虚者(表现为形体消瘦、两颧发红、心烦少眠、盗汗、口燥咽干、舌红少苔等)以及年老体弱者。 3慢性肝炎并发黄疸、脾肿大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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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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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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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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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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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胃痛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生冷、油腻、煎炸食物和海腥发物,并且不宜进食过饱,以免加重脾胃负担,不利于脾胃功能的恢复。 9服药期间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10服药期间应注意休息,不宜劳累。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