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功效是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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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大枣、石菖蒲、半夏(制)、白术(炒)、浮小麦、远志(制)、甘草(炙)、栀子(炒)、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酸枣仁(炒)、茯苓、当归。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奈哌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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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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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39 |
国药准字H20030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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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功效是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用于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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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成年/老年人:初始治疗用量5mg(1片)/天(一日一次),晚上睡前口服。5mg/天的剂量至少维持一个月,以评价早期的临床反应,及达到盐酸多奈哌齐稳态血药浓度。用5mg/天治疗一个月,做出临床评估后,可以将本品剂量增加到10mg(2片)/天(一日一次)。推荐最大剂量为10mg/天。大于10mg 1天的剂量未做过临床试验。停止治疗后,疗效逐渐减退。中止治疗无反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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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一过性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病率;5%,是安慰剂的2倍)为腹泻和肌肉痉挛。其它不良反应(发病率;5%)为乏力、恶心、呕吐、失眠和头晕。未发现明显的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可见血肌酸激酶轻微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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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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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以约80倍人用剂量在妊娠大鼠和50倍人用剂量在家兔中做的致畸实验结果未发现有致畸性。但以50倍人用剂量在妊娠大鼠所做的实验中,从孕17天至产后20天给药,死产增多,产后4天仔鼠存活率轻度下降。但在约15倍人用剂量的下一个低剂量时,未发现异常作用。仅限于当其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妊娠期。哺乳:还不清楚盐酸多奈哌齐是否通过妇女乳汁分泌,未在哺乳期妇女中做过试验。仅限于当益处大于对婴儿的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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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功效是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用于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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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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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 |
1.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4.与抗胆碱药物合用可能增加不良反应;5.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