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功效是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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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大枣、石菖蒲、半夏(制)、白术(炒)、浮小麦、远志(制)、甘草(炙)、栀子(炒)、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酸枣仁(炒)、茯苓、当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麦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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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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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39 |
国药准字H2000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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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功效是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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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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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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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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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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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功效是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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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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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3.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5. 避免与降压药、镇静药等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