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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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泽泻、竹叶柴胡。辅料无。  |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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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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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434  | 
                        
                             国药准字Z42020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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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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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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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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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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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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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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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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