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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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金莲花,辅料为聚乙二醇、明胶、甘油、棕氧化铁。  | 
                        
                             决盐酸金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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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天药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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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128  | 
                        
                             国药准字H530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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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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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3次。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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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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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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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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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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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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