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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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法舒地尔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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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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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12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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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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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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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2.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3.低血压患者。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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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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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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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l.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其他: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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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2)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mg)。(3)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4)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5)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6)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