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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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盐酸氟哌噻吨和盐酸美利曲辛。 |
米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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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N.V. Organ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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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43 |
H2014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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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
适用于各种抑郁症。对症状如快感缺乏,精神运动性抑制,睡眠欠佳(早醒),以及体重减轻均有疗效。也可用于其它症状如 :对事物丧失兴趣,自杀念头以及情绪波动,本药在用药1-2周后起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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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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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 治疗起始剂量应为15 mg/日,逐渐加大剂量至获最佳疗效。有效剂量通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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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由于患抑郁症的病人常会表现出一些由疾病本身引起的症状,因此哪些副作用是由使用本药后所引起的尚无法予以区分。下列是使用本药期间最常见的副作用:食欲增加,体重增加,嗜睡,镇静,通常发生在服药后的前几周(此时减少剂量并不能减轻副作用,反而会影响其抗抑郁效果)。在极少的情况下,以下副作用有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躁狂症,惊厥发作,震颤,肌痉挛,浮肿及体重增加,血清转氨酶水平增加,药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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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期间最好不要服用本品。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表明,两种活性成份氟哌噻吨和美利曲辛组成的复方对胚胎发育无有害作用,但是未对孕妇进行对照研究。因此,孕期用药必须谨慎。由于不能排除新生儿的撤药症状,建议预产期之前14天内逐步减少本品用量。少量氟哌噻吨通过母乳分泌。一般来说,其乳汁浓度/血清浓度比平均是1:3,在治疗剂量水平上对儿童无影响。按体重计,儿童摄入总量少未进行有关母乳中是否有美利曲辛分泌的动物和人体研究。但其他的三环类药物,如阿米替林和去甲阿米替林在母乳中仅有微量分泌。 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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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
适用于各种抑郁症。对症状如快感缺乏,精神运动性抑制,睡眠欠佳(早醒),以及体重减轻均有疗效。也可用于其它症状如 :对事物丧失兴趣,自杀念头以及情绪波动,本药在用药1-2周后起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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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药物治疗学分类:抗抑郁药。 本品是由两种常见且已被证明非常有效的化合物组成的复方制剂。 氟哌噻吨是一种噻吨类神经阻滞剂,小剂量具有抗焦虑和抗抑郁作用。 美利曲辛是一种双相抗抑郁剂,低剂量应用时,具有兴奋特性。与阿米替林具有相同的药理作用,但镇静作用更弱。 两种成份的复方制剂具有抗抑郁、抗焦虑和兴奋特性。 2.毒理研究 急性毒性:氟哌噻吨急性毒性较小,但是三环抗抑郁药包括美利曲辛急性毒性较大。 复方制剂的急性毒性LD50:小鼠,静脉给药45±11mg/kg,口服给药494±47mg/kg;大鼠,静脉给药17±2mg/kg,口服给药640±128mg/kg。 长期毒性:长期毒性实验中未见治疗剂量的氟哌噻吨和美利曲辛的毒性。 生殖毒性:生殖毒性研究表明,育龄妇女不需使用特别剂量的氟哌噻吨或美利曲辛。 |
本品为四环类抗抑郁药,属于哌嗪氮卓类衍生物。为去甲肾上腺素能和特异性5-羟色胺的抑制剂。本品可阻断肾上腺素能a2受体,因而刺激去甲肾上腺素及5-羟色胺的释放,同时对组胺H1受体有阻滞作用,对外周a1-受体及胆碱能受体也有一定的阻滞作用。本品口服吸收快而完全,生物利用度约50%,口服后约2小时达血浆峰浓度,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5%,消除半衰期为20-40小时。女性的消除半衰期(平均为37小时)显著长于男性(平均为26小时)。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部分原形药与代谢产物75%从尿中排泄,15%从粪便排泄,连续服药5天可达稳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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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儿童青少年的自杀——在儿童青少年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疾病中的短期研究提示,抗抑郁药增加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自杀)的风险,如果考虑在儿童青少年中使用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或任何其他抗抑郁药,必须权衡这个风险与临床需要。已经开始治疗的患者,应该密切观察其是否有临床症状恶化、自杀或异常的行为改变。应建议家庭成员及照料者加强对患者的密切观察,并和处方医生加强沟通。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未被批准用于儿童患者(见警告和注意事项,儿童用药)。 综合分析急性期安慰剂对照试验(总计24个试验包括4400例患者),9种抗抑郁药(SSRIs和其他抗抑郁药)治疗儿童青少年抑郁症、强迫症或其他精神障碍,结果显示这些接受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青少年,在治疗的前几个月内,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自杀)这样的不良事件风险明显增加。在接受抗抑郁药治疗的病人中这些不良事件的平均风险为4%,是安慰剂治疗者风险(2%)的两倍。这些试验中未发生自杀事件。 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以下病人使用本品时需谨慎给药:器质性脑损伤、惊厥抽搐、尿潴留、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脏疾病晚期、心血管及其他循环系统疾病。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 |
1.对米氮平过敏者禁用。 在治疗抑郁症的过程中,绝大多数的抗抑郁药都曾被报道有引起骨髓抑制的副作用,其表现通常为粒细胞减少或粒细胞缺乏症。这种现象多在用药4-6周后出现,停药后大都能恢复正常。临床试验曾报道,本药在极少数病人中也可引起这种可逆性的粒细胞缺乏症,因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一旦发现病人有发烧、喉痛或其它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作周围血象检查。2.对以下病症患者,应注意用药剂量并定期仔细检查:癫痫和器质性脑综合征:临床经验证明,本药极少引起不良后果。肝、肾功能不良。心脏病和传导阻滞,心绞痛和近期发作的心肌梗塞:对这类病症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谨慎服用其它药物。低血压。与服用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患者在服3.用本药时应予以注意: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尽管本药仅有很弱的抗胆碱能作用而不会引起副作用)。急性窄角性青光眼和眼内压增高的病人(尽管本药仅有很弱的抗胆碱能作用)。糖尿病患者。出现黄疸时应停止用药。此外,如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问题应予以注意:患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的患者服用抗抑郁药后,其症状有加重的可能性,狂想症状也有可能加重。处于抑郁的躁狂期。如患者具有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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