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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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茜草、桃仁、荆芥穗(炭)、蛇蜕(酒炙)、赤芍、当归、白茅根、地肤子、苍耳子(炒)、地黄、连翘、金银花、苦地丁、土茯苓、黄柏、皂角刺、桔梗、益母草、苦杏仁(去皮炒)、防风、赤茯苓、白芍、蝉蜕、牛蒡子(炒)、牡丹皮、白鲜皮、熟地黄、大黄(酒制)、忍冬藤、紫草、土贝母、川芎(酒炙)、甘草、白芷、天葵子、紫荆皮、鸡血藤、浮萍、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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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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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2 |
国药准字Z2008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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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清血解毒,消肿止痒。用于经络不和,湿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齄,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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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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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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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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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清血解毒,消肿止痒。用于经络不和,湿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齄,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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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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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