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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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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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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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539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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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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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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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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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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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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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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