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用于治疗脑部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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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系由健康家兔肌肉提取物和猪脑提取物混和制成的无菌水溶液。其主要组分为多肽、多种神经节苷脂、次黄嘌呤等。每1ml含多肽3.2mg、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GM1)0.24mg,次黄嘌呤0.125mg。辅料: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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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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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57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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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用于治疗脑部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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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10-20ml,加入0.9%l氯化钠注射液中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缓慢滴注(每分钟2ml),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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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单唾液酸四已糖神经节苷脂过敏或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2.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患者禁用:, 3.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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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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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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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用于治疗脑部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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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斑位掺红斑疹、急性荨麻疹、水疱疹、皮肤瘙痒等。 2.全身性损害(寒战发热、乏力、面色苍白、水肿、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完等。 3.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 4.神经系统损害及精神障碍:头晕、头痛、眩晕、局限性抽搐、局部麻木、精神障碍、吉兰-巴雷综合征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等。 6.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紫绀、潮红、血压升高、血压降低、静脉7.其他:注射部位疼痛、肝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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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国内外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神经节苷脂产品相关的吉兰一巴雷综合征病例。若患者在用药期间(一般在用药后5一10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弛缓性瘫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吉兰一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慎用本品。3.使用本品可能出现寒战、发热症状,并可能伴有皮疹、呼吸困难、心悸、呕吐等。输液过程中应尽量减慢滴速,注意对患者进行监护,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救治。4.本品安瓿如有裂缝或颜色明显变浊变黄勿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