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用于治疗脑部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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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系由健康家兔肌肉提取物和猪脑提取物混和制成的无菌水溶液。其主要组分为多肽、多种神经节苷脂、次黄嘌呤等。每1ml含多肽3.2mg、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GM1)0.24mg,次黄嘌呤0.125mg。辅料:注射用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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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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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57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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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用于治疗脑部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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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10-20ml,加入0.9%l氯化钠注射液中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缓慢滴注(每分钟2ml),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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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单唾液酸四已糖神经节苷脂过敏或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2.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患者禁用:, 3.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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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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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用于治疗脑部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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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斑位掺红斑疹、急性荨麻疹、水疱疹、皮肤瘙痒等。 2.全身性损害(寒战发热、乏力、面色苍白、水肿、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完等。 3.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 4.神经系统损害及精神障碍:头晕、头痛、眩晕、局限性抽搐、局部麻木、精神障碍、吉兰-巴雷综合征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等。 6.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紫绀、潮红、血压升高、血压降低、静脉7.其他:注射部位疼痛、肝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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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国内外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神经节苷脂产品相关的吉兰一巴雷综合征病例。若患者在用药期间(一般在用药后5一10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弛缓性瘫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吉兰一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慎用本品。3.使用本品可能出现寒战、发热症状,并可能伴有皮疹、呼吸困难、心悸、呕吐等。输液过程中应尽量减慢滴速,注意对患者进行监护,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救治。4.本品安瓿如有裂缝或颜色明显变浊变黄勿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