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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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每粒含人参(红参须)1.25mg,维生素E2.5mg,硫酸锌0.85mg花粉素25mg。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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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北芪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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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977 |
国药准字H1088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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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改善衰老症状,提高心肺调节功能,视敏度以及听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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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晨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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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2.罕见口干、鼻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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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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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改善衰老症状,提高心肺调节功能,视敏度以及听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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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半年后,症状未缓解或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不推荐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