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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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67 | 国药准字Z6202096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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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旦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