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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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9β-D-核糖次黄嘌呤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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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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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23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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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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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静脉注射或滴注每次200~600mg,每日1~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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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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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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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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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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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静脉注射偶有恶心、颜面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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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不能与乳清酸、氯霉素、双嘧达莫、硫喷妥钠等注射液配伍。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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