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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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缬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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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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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国药准字H200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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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适用于各类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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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口服,一次1粒(80mg),一日1次。抗高血压作用通常在服药2周内出现,4周时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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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不良反应】 2316例服用缬沙坦患者经安慰剂对照试验表明,本药物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下表所列为10次安慰剂对照试验的结果,缬沙坦的剂量为10MG~320MG,治疗时间最长为12周。在2316名患者中,1281人服用80MG,660人服用160MG。由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期限无关,因此将服用不同剂量的情况合并统计,结果表明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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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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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适用于各类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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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药理毒理】血管紧张素II是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活性激素,它可在ACE作用下由血管紧张素I转化生成。血管紧张素II可与各种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具有很广泛的生理作用,特别是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的调节。作为一个强效血管收缩剂,血管紧张素II具有直接的升压作用,它还可导致钠潴溜和醛固酮分泌增加。缬沙坦是一种口服有效的、特异性的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它可选择性作用于已知与血管紧张素II作用相关的AT1受体亚型。AT2受体亚型则与心血管作用无关。缬沙坦对AT1受体没有任何部分激动剂的活性,并且对AT1受体的亲和力比对AT2受体更强大(约为20,000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也就是激肽酶II,它可使血管紧张素I转化成血管素II及降解缓激肽。缬沙坦对ACE没有抑制作用,也无促进缓激肽和P物质生成的作用,因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不象ACE抑制剂那样能引起咳嗽。其它与心血管调节密切相关的激素受体或离子通道,缬沙坦不与之结合或阻断。高血压患者服用缬沙坦,在血压下降时,不影响心率。突然停药,不会出现血压反跳或其它临床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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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