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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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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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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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国药准字H200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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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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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在服药2~4周内可达到最大的抗高血压疗效。本品的服用与进餐时间无关。对于轻至中度的肾功能衰竭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或轻至中度肝功能衰竭的病人,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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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在共包括1570名病人的两项对照临床试验中,730名病人接受缬沙坦与氢氯噻嗪的联合应用,报道的不良事件如下: 中枢神经系统 常见(>5%):头痛(10.8%;安慰剂17.2%),眩晕。 偶见(5~0.1%):乏力,抑郁。 上呼吸道 偶见(5~0.1%):咳嗽,鼻炎,鼻窦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鼻出血。 胃肠道 偶见(5~0.1%):恶心,腹泻,消化不良,腹痛。 下尿道 偶见(5~0.1%):尿频,尿道感染。 肌肉骨骼系统 偶见(5~0.1%):手臂或腿疼痛,关节炎,肌痛,扭伤或拉伤,肌肉痉挛。 其它 偶见(5~0.1%):无力,胸痛,虚弱,病毒感染,视觉障碍,结膜炎。 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 实验室检查 在使用同产品治疗的病人中,5.8%的病人可观察到血清钾降低超过20%,接受安慰剂的病人为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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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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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的第二和第三个三月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在人类,胎儿从妊娠的第二个三月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其肾灌注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在妊娠第二和第三个三月期应用缬沙坦的风险增高。 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生妊娠,应尽快停药。 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循环中药物。 在子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可以引起胎儿或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及与成人不同的其它不良反应。 尚未确定缬沙坦是否可进入人体乳汁。哺乳期大鼠可将缬沙坦分泌入乳汁。 氢氯噻嗪能通过胎盘屏障、分泌入乳汁。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妇女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关于本品在儿童中治疗应用的研究资料尚不足。老年用药:青年志愿者相比,一些老年人(>65岁)的缬沙坦浓度稍增高,但无临床意义。 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氢氯噻嗪的稳态浓度高且系统清除率显著降低。因而接受氢氯噻嗪治疗的老年病人需要密切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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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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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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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5.避免与钾盐或保钾利尿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