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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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主要组成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洛他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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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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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国药准字H1096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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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歇性跛行等缺血性症状。预防脑梗死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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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通常,成人每次口服西洛他唑片0.1g(2片),1天2次。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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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严重不良反应:有时会发生充血性心衰、心肌梗死、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发生率不明。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出血:有发生脑出血等颅内出血(初期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意识障碍、半身不遂)的可能,发生率不明。有这些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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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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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及有可能妊娠的妇女不要服药(动物(大鼠)试验中,有异常胎儿增加、出生时体重低,以及死亡仔增多的报道)。2.哺乳期妇女服药时应避免授乳(动物(大鼠)试验中,有进入乳汁的报道)。儿童用药: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以及小儿服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试验经验少)老年用药: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因此应注意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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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歇性跛行等缺血性症状。预防脑梗死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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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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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5. 避免与其他抗血小板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