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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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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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Gedeon Richter P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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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注册证号H2013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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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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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口服,每次1片(10mg),每日3次,饭后服用。肝肾疾病患者不必进行剂量调整。进餐时或餐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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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数万例病人的安全性调查结果总结显示。开文通片发生的不良反应均未达到MedDRA频事的定中的“常见(>1/100)”水平,即所有已登记的不良反应其发生事均低于1%,所以下表不良反应频率栏没有包括“常见"一栏。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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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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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孕妇:长春西汀能穿过胎盘,但其在胎盘和胎儿中的浓度低于孕妇血中的浓度。未观察到畸形或胎儿毒性作用。动物试验中,大剂量给药可在某些动物引起胎盘出血和流产,这可能是胎盘血流量增加的结果。哺乳期妇女:长春西汀可分泌进入乳汁。放射性标记试验显示乳汁中的放射性是母体血液中的10倍。1小时内分泌出的乳汁中所含药量为给药剂量的0.25%。由于药物出现在分泌出的乳汁中,其对婴儿的影响尚无可靠数据,所以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本品适应症人群主要为老年人。因此说明主要内容分针对的是老年人,请参考有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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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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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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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4.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