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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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咪达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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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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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国药准字H1999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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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1.原发性高血压;2.肾实质性病变所致继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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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一般成人:1日1次口服盐酸咪达普利5~10mg。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但严重高血压患者、伴有肾功能障碍高血压患者以及肾实质性高血压患者最好从2.5mg开始用药。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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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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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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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必须用药时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从低剂量(如2.5mg)开始,边观察患者状态边慎重用药。1)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一般高龄患者肾脏功能降低,血药浓度持续较高水平,易出现不良反应或易使作用增强。2)对高龄患者一般不易过度降(易发生脑梗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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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1.原发性高血压;2.肾实质性病变所致继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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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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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可能引起直立性低血压,用药期间应避免突然站立;4. 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定期监测血钾;5. 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需注意血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