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患者的四肢溃疡、静息痛及冷感等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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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加曲班。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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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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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74 |
国药准字H31022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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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患者的四肢溃疡、静息痛及冷感等的改善。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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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次10mg(一次1安瓿),一日2次,每次用输液稀释后,进行2~3小时的静脉滴注。另,可依年龄、症状酌情增减药量。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用法用量的使用注意事项因用药疗程超过4周的经验不足,故本品的用药疗程在4周以内。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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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1)出血性患者颅内出血,出血性脑梗塞,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由于血管障碍导致的出血现象,血友病及其他凝血障碍,月经期间,手术时,消化道出血,尿道出血,咯血,流产、早产及分娩后伴有生殖器出血的孕产妇等。〔该药用于出血性患者时,有难以止血的危险。〕(2)脑栓塞或有可能患脑栓塞症的患者〔有引起出血性脑梗塞的危险。〕(3)伴有高度意识障碍的严重梗塞患者〔用于严重梗塞患者时,有引起出血性脑梗塞的危险。〕(4)对本药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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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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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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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对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患者的四肢溃疡、静息痛及冷感等的改善。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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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1)出血性脑梗塞(1.2%,对脑血栓症急性期*患者的调查)用于脑血栓症急性期患者时,有时会出现出血性脑梗塞的症状,因此,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1)在日本已获批准的适应症(2)脑出血(0.1%),消化道出血(0.2%)因有时会出现脑出血、消化道出血,故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3)休克·过敏性休克(频度不详)因有时会出现休克、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血压降低、呼吸困难等),故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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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下列患者慎用)(1)有出血可能性的患者消化道溃疡,内脏肿瘤,消化道憩室炎,大肠炎,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有脑出血既往病史的患者,血小板减少患者,重症高血压病和严重糖尿病患者等。[有引起出血的危险。](2)正在使用抗凝血药、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的药物、血栓溶解剂或有降低血纤维蛋白原作用的酶制剂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一栏)[同时使用上述药剂,有可能引起出血倾向的加剧,因此需加注意,减少用量]。(3)患有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本品的血药浓度有升高的危险]。2.重要注意事项使用时应严格进行血液凝固功能等出凝血检查。3.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本品使用“易折安瓿”,应将安瓿颈部上端的白色标志朝上,然后向相反方向折断。注意:为避免在折断安瓿时混入异物,应用酒精消毒棉等擦净后再折断。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