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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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天麻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苯巴比妥、硝西泮、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6、羊脑粉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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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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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425 |
国药准字H1093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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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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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6粒,一日3次。 |
口服,4~5片/次,3次/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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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嗜睡、可见无力、头痛、晕眩、恶心、便秘等。偶见皮疹、肝损害、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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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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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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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癫痫机理可能与提高惊厥发作阈、限制病灶放电和扩散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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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眩晕、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①禁与苯巴比妥、扑痫酮、苯二氮卓类药物同服。②服药后出现药疹者停药。③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④脑血管疾病患者慎用。⑤长期服用者,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⑥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⑦长期用药后骤停可能引起惊厥等撤药反应,服药期间勿饮酒。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