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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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其化学名称为:9-{2-[[(特大戊酰氧基)甲氧基]膦酰基]乙基}腺嘌呤。 |
本品化学名称:腺嘌呤核苷-5′-三磷酸酯二钠盐。分子式:C10H14N5Na2O13P3,分子量:5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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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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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21 |
国药准字H34022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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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辅酶类药。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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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对于成年(1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粒(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
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0~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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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阿德福韦酯禁止用于已经证实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的患者。 |
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因此对房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慎用或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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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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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辅酶类药。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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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 2.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乏力、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脱发(中度)、尿蛋白异常、肌酐升高及可逆性肝脏转氨酶升高。 |
本品为一种辅酶,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参与体内脂肪、蛋白质、糖、核酸以及核苷酸的代谢。同时又是体内能量的主要来源,当体内吸收、分泌、肌肉收缩及进行生化合成反应等需要能量时,三磷酸腺苷即分解成二磷酸腺苷及磷酸基,同时释放出能量。动物试验证明本品可抑制慢反应纤维的慢钙离子内流,阻滞或延缓房室结折返途径中的前向传导,大剂量还可能阻断或延缓旁路的前向和逆向传导;另外还具有短暂强的增强迷走神经的作用,因而能终止房室结折返和旁路折返机制引起的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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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会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当严密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对于肾功能障碍或者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患者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治疗,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未知或未治疗的HIV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HIV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肝脏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5、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潜在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静注宜缓慢,以免引起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心肌梗死和脑出血患者在发病期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