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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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其化学名称为:9-{2-[[(特大戊酰氧基)甲氧基]膦酰基]乙基}腺嘌呤。 |
本品为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的无菌冻干品,每瓶含三磷酸腺苷二钠100mg、氯化镁3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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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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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21 |
国药准字H2006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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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本品为辅助用药,用于急慢性活动性肝炎、缺血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脑损伤、心肌炎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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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对于成年(1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粒(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
静脉滴注: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混匀。初始滴速控制在每分钟20滴以内,如无异常5分钟后,控制在每分钟50滴以内。一日一次,一次用量5mg/Kg。一次1-2瓶,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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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阿德福韦酯禁止用于已经证实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的患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患心肌梗死与新患脑出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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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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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本品为辅助用药,用于急慢性活动性肝炎、缺血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脑损伤、心肌炎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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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 2.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乏力、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脱发(中度)、尿蛋白异常、肌酐升高及可逆性肝脏转氨酶升高。 |
本品为高能复合物,可透过各重要脏器的细胞膜,增加组织和细胞内ATP水平。在缺血缺氧状态下给细胞直接供能,从而改善细胞能量、代谢及细胞膜钠泵机制,减轻细胞肿胀,改善微循环障碍,恢复脏器功能。本品能改善休克所致的大鼠肝细胞膜通透性,有效恢复缺血性肝细胞功能,本品能改善细胞能量代谢、改善微循环障碍、改善巨噬细胞功能。本品能够进入缺血缺氧的心肌细胞线粒体,支持细胞功能,改善细胞内外的钠、钾、镁平衡失调,抑制细胞内Ca2+聚集。本品有一定清除氧自由基的作用,保护细胞,促进功能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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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会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当严密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对于肾功能障碍或者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患者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治疗,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未知或未治疗的HIV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HIV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肝脏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5、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潜在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对于用药过程中出现胸闷的患者,如调整滴速后仍有胸闷感,禁止滴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