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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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克霉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
| 生产企业 | 湖南好皮夫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157 | 国药准字H4402506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2、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
| 成分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刺激,如烧灼或红斑。 |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或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克霉唑乳膏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